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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未来】“未检+司法社工”模式再起航

陕西检察 2022-06-19

陕西省第二期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培训班成功举办

为深入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吸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首批30名司法社工及志愿者进行规范评估和考核的基础上,2021年3月17日-18日,陕西省第二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成功举办,90余名来自全省的志愿者报名申请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课程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共青团陕西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三家主办单位共同研究设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省儿童心理学会名誉会长、司法部心理矫治高级技术培训导师卢祖琴、省儿童心理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力等分别进行了《司法社工在未成年受害人法律保护机制下的心理危机干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说明》《受害未成年人创伤后心理辅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及观护帮教》等主题的专题授课。



培训结束后,首批司法社工及志愿者代表分享了过去一年在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及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形象地诠释了司法社工“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最后,第二期司法社工代表发言,她表示今后将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第二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的培训、考核及聘任活动是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的重要抓手,是不断健全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落实省院“检察为民办实事”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帮助司法社工及志愿者理解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政策的基本内容,提高司法社工及志愿者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守护“迷失的青春”。



参与此次培训的人员将于2021年4月10日-11日参加笔试及面试考核,考核通过后将由三家单位共同颁发认定证书及聘书。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将对聘任的司法社工及志愿者采取工作小组责任制的管理模式与“一人一案一档”的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司法社工的责任义务,优化分工,最大程度发挥司法社工的专业能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文字:张欣蕊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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